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建设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重点县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点县建设验收包括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的年度验收(以下简称年度验收)和三年建设任务完成后的总体验收(以下简称总体验收)。第三条年度验收以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水利部门批准的重点县年度建设(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