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确保如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通知》(水建管〔2010〕61号)文件精神,根据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水监〔2002〕370号)关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未经审计,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办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规定。为更好地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等国家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加强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明确财务管理责任,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完成全省病险水库出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任务。经研究,现就做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组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专班。这次全省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任务很重,各地要高度重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要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抽调得力专业人员,组成决算报表编制专班,及时、准确、完整编制竣工决算。编制方式可采取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财务等方面的人员编制,也可请中介机构或地方审计机关帮助编制。各项目单位工程验收后,应尽快组织抓紧收集财务决算资料,全面完成除险加固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也是工程验收审计中的一个重要工作,责任重大、要求很高。各单位在落实专人负责的同时要与竣工财务决算有关的各个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做好各方面的基础工作,全面做好验收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确保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质量。
三、严格执行制度,规范编制决算报表。竣工决算编制是一项综合性强、标准高、要求严、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要求数据引用准确可靠、事件发生实事求是。为了保证编制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程》等国家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竣工财务决算说明、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予留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等各项报表填报工作,做到财务资料全面、真实、系统、准确,资金使用合理合法,财务手续完备齐全,并认真做好财务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编制工作。按照水利厅关于年内全面完成验收工作的要求,我省验收前的审计工作即将开展,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十日内向其主管水利审计部门提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书面申请。水利审计部门应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安排意见。因此,各地各单位当前要迅速着手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快工作进度,高质量地按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为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创造条件。对不按规定时间或要求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而影响验收的,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