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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Dec 22,2010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规范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  近几年,一些省市自行出台地方性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政策,以水能(水电)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出让名义向水电企业收取出让金、补偿费等名目的费用,不仅违反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而且加重了水电企业负担,影响了水电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建立规范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水电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的规定,各地不得对已建、在建和新建水电项目有偿出让水能(水电)资源开发权,不得以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名义向水电企业或项目开发单位和个人收取水能资源使用权出让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金、水电资源开发补偿费等名目的费用。  二、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规范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79号)的规定,各地应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水资源费及时足额征收,按规定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并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  三、凡未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各地一律不得越权设立涉及水电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不得设立涉及水电企业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凡违反规定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财  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稿 源:转自中国水利水电工程网www.slsdgc.com.cn

Jul 02,2010

我国第一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出台,总投资达580亿


人民网北京6月11日专电环境保护部日前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卫生部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我国第一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的实施将有效指导各地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和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陶德田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持续增长和城镇化率逐步提高,城市集中供水需求逐年增大。然而,饮用水源所在区域的工业、生活和面源污染给水源环境质量带来了很大的威胁。为全面推动我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组织编制了《规划》,在全面调查评估全国655个设市城市及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400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环境管理状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水质达标率较低、保护区划分与管理不规范、监测及应急能力薄弱等主要问题,提出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创新机制、加强监管、明确职责、强化考核”的水源环境保护原则,明确了全面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水源应急监测及应急供水能力,满足2020年小康社会对水源水质安全的需求等总体目标,并进一步将规划目标分解为水质、保护区划分与管理、一级保护区整治、水源地监管能力共4类5项指标。《规划》测算总投资将达580多亿元。  陶德田指出,《规划》以解决水质不达标及重污染水源地的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八项建设任务:一是在一级保护区实行隔离防护。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围建设隔离防护工程和水源地警示标志,并通过增加渗滤层等技术手段,改善取水口水质。二是实施一级保护区整治工程。清拆保护区内影响水质安全的违章建筑物、关闭排污口、搬迁垃圾堆放场及规模化养殖场。同时规定,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三是实施二级保护区点源整治工程。采取整治城市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迁出和搬迁企业、关闭排污口等措施,解决二级保护区内的点源污染问题。四是实施二级保护区非点源污染防治工程。通过实施城市径流和农村径流面源污染控制工程、生态农业建设,及控制用量、废物资源化、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取缔养殖和水上运输等工程和管理等措施,防止二级保护区内的农业、生活、畜禽(水产)养殖及水上运输等非点源污染。五是实施水源生态修复与建设。在湖库周边建设生态屏障、涵养水源;利用湖库周边自然滩地和湿地,养殖或种植合适的生物物种,为水生和两栖生物提供栖息地;在湖库内布设生态浮床、放置生物净化装置、除藻曝气装置等,促进水体生态健康,改善水体水质状况。六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水源地监测体系,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七是建成覆盖全国的饮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统,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管理能力,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支持。八是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编制城市水源地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防止饮用水源污染,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要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制,根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拟定本辖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建立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和建设资金,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来 源:中国水利水电工程网 www.slsdgc.com.cn

Jun 17,2010

关于抓紧做好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确保如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通知》(水建管〔2010〕61号)文件精神,根据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水监〔2002〕370号)关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未经审计,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办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规定。为更好地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等国家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加强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明确财务管理责任,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完成全省病险水库出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任务。经研究,现就做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组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专班。这次全省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任务很重,各地要高度重视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要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抽调得力专业人员,组成决算报表编制专班,及时、准确、完整编制竣工决算。编制方式可采取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财务等方面的人员编制,也可请中介机构或地方审计机关帮助编制。各项目单位工程验收后,应尽快组织抓紧收集财务决算资料,全面完成除险加固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也是工程验收审计中的一个重要工作,责任重大、要求很高。各单位在落实专人负责的同时要与竣工财务决算有关的各个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做好各方面的基础工作,全面做好验收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确保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质量。  三、严格执行制度,规范编制决算报表。竣工决算编制是一项综合性强、标准高、要求严、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要求数据引用准确可靠、事件发生实事求是。为了保证编制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程》等国家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竣工财务决算说明、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予留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等各项报表填报工作,做到财务资料全面、真实、系统、准确,资金使用合理合法,财务手续完备齐全,并认真做好财务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加快工作进度,按时完成编制工作。按照水利厅关于年内全面完成验收工作的要求,我省验收前的审计工作即将开展,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十日内向其主管水利审计部门提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书面申请。水利审计部门应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竣工决算审计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安排意见。因此,各地各单位当前要迅速着手完成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快工作进度,高质量地按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为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创造条件。对不按规定时间或要求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而影响验收的,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必要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来 源:湖北水利网http://www.hubeiwater.gov.cn/iNews/Index/Catalog30/26300.aspx

May 27,2010

中央投120亿整治农村环境


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加大投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及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19日正式启动。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指出,今后三年中央财政将投入120亿元,用于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实行整村推进、连片治理。这既是一项环境治理工程,也是一项惠民举措。各示范省份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切实抓出成效。  今后三年内,中央财政将从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资金260亿元用于10个示范省(自治区)的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并带动示范省(自治区)统筹各项土地整治资金300亿元左右配套投入。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作,将有利于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有利于有效搭建聚合各类涉农资金发挥综合效益的平台,支持和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牵头,首批确立了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宁夏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示范省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牵头,首批确立了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等10省(自治区)为示范省份。  示范省代表湖北省副省长张通表示,国家启动农村环境和土地整治示范工作,将进一步推进湖北省的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  来 源:中国水利水电工程网http://www.slsdgc.com.cn

May 27,2010

发改委:今年我国电力装机容量将超9亿千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21日表示,我国电力装机容量快速增长,电力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到2010年,电力装机总量将超过9亿千瓦。  张国宝在2010年全国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说,全国水电装机从“十一五”初期的1.17亿千瓦增加到去年底1.97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412万千瓦,跃居世界第三位;核电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全国在建的核电基地已经达到23个,总共为2540万千瓦,成为全球在建核电规模最大的国家。  张国宝表示,我国火电结构调整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十一五”期间,我国已累计关停小火电6417万千瓦。全国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占火电总装机的比重从“十一五”初期的43.37%提高到67.11%,高效的清洁机组已经成为燃煤发电的主力。  张国宝指出,必须加大小火电的淘汰力度,这是优化电力结构的要求。目前全国30万千瓦以下的纯凝火电机组约为7000万千瓦,火电单机的平均规模只有10.31万千瓦,与日本、德国等先进国家比较,机组平均效率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只有进一步优化火电结构,提高单机容量,提升机组水平,才能从电力大国转变为名副其实的电力强国。  稿 源:中国水利水电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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